合作医疗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

合作医疗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

### 合作医疗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

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自其诞生以来,在保障农民健康、缓解因病致贫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本文将详细探讨合作医疗的起源、发展及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时间。

一、合作医疗的起源与早期发展

合作医疗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,最早可以追溯到陕甘宁边区的“医药合作社”。这一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,主要是响应毛泽东同志“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”的号召,由解放区军民自发组织起来的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,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,合作医疗制度在山西、河南、河北等地的农村逐渐兴起。1955年,山西高平县朱山乡联合保健站率先实行“医社结合”,采取由社员群众出“保健费”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,建立了集体保健制度,这一做法随后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了推广。

到了20世纪60年代,随着国家对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,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。1965年,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《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》,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,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。到1976年,全国已有90%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,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看病难的问题。

二、合作医疗制度的曲折历程

然而,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期,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,集体经济在许多地方削弱甚至解体,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遭到了破坏,开始走向低潮。1979年,卫生部、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农村合作医疗章程(试行草案)》,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顿,但这一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仍然面临着资金筹集困难、管理不善等问题。

进入20世纪80年代,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,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,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已难以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。因此,一些地方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,根据农村的发展变化,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改进,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。但总体来看,这一时期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仍然处于低谷。

三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

为了改变农村医疗卫生保障薄弱的状况,2003年,我国开始在全国部分县(市)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。这一制度是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农民自愿参加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。
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过程中,不断完善政策,提高保障水平。到了2010年,这一制度已经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,不仅提高了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,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问题。同时,这一制度的实施也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,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。

四、合作医疗制度的未来展望

展望未来,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,合作医疗制度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。一方面,需要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设计和管理机制,提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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